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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译协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8 15:55: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湖北译协会员:

 

        为响应国家关于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加强国际传播能力 建设的号召,助力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伟大实践,湖 北译协拟进一步推动全省翻译理论、实践与教学研究,弘扬学术创新。现 面向湖北译协会员征集2024 年度优秀翻译学术成果,参与“湖北省翻译工 作者协会第十五届优秀学术成果”评选。请有意参选的湖北译协会员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将拟参选的学术成果原件 (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表的与翻译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教材、论文) 及纸质版 申报表 (见附件) 快递至湖北译协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文高

       电话:027-87861541;13098830579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北路樱花大厦 B1301 室,湖北省译协秘书处 邮编:430072

       邮箱:hubei_yx@126.com

 

湖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湖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标准


一 、参评范围及条件
1.凡湖北省从事外语教学、翻译教学与研究以及相关翻译工作从业人员 ,且为湖北译协会员 ,其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翻译科研成果 ,均可参评。
2.遵守译协章程 ,按时缴纳会费 ,关心 、支持和参与译协工作。
3.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与翻译相关的成果,其他专业类成果不属于参 评范围。
4.该申报活动按 自然年度举行 ,申报成果的出版或发表时间原则上应 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 、评选类别 (分为四类)
1. 国 内外公开发表的翻译教学与翻译理论研究的学术论文; 2. 国 内外公开出版的翻译研究专著;
3. 国 内外公开出版的翻译译著 (系列丛书如以独立出版的分册 ,且有 独立书号 ,译者可以独立申报参评) ;
4. 国 内外公开出版的翻译教材。

 

三 、评选标准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或实践创新性。
2.学术论文字数一般在 5000 字以上,专著和教材字数一般在 15 万字 以上 ,译著字数一般在 12 万字以上 。 国际期刊在线发表的需提供图书馆 检索报告。
3.原则上每位申报人申报成果不超过 2 项,且在同一类别中只能申报 1 项成果 ,且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如 申报人非第一或第二完成人 ,则需 事先征得第一 、第二完成人授权方可提交成果申报。
4.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发表论文质量 、期刊类型 、出版社类型及其它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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