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我省对外开放工作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人士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省外事翻译中心(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2名外语专业翻译人员(湖北省外事翻译中心是经湖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英语语言文学或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31日);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二级口译证书或笔译证书(人社部);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016年5月21日前未满31周岁);
6.因经常单独国内外出差,对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求高,适合男性报考;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文雅,形象气质好;
8.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如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者可持学校所在院系开具的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北省外侨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09:00至27日16:00。
3.报名地点:湖北省外事翻译中心(武汉市武昌八一路三号,省外侨办办公楼512室)。
四、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6年4月18日09:00至27日16:00
(二)面试:5月7日(周六)
(三)笔试:5月8日(周日)09:00-11:00
(四)公布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5月17日
(五)考核: 5月19日至20日
(六)体检: 5月23日
(七)备案审批:5月27日至6月3日
(八)公示:6月6日至6月20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6月下旬
五、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省外侨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先进行面试,后进行专业笔试。试题由省外侨办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制。
1.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公告将在开考前9天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由湖北省外事翻译中心组织7人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其中应有不少于试考官组三分之一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参与)。面试为外语口试,重点考察考生听力、语音、语调、语言表达和现场口译能力,并且测查外语专业翻译职位所要求的工作潜质,专业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在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2.笔试:笔试为中译外、外译中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在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3.考核:按考生面试和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为确保用人质量,根据考生外语水平综合测查结果,如达不到职位所要求的水平能力,经招录机关申请,相关职位聘用计划可以空缺。
4.体检:由省外侨办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参考。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5.公示和聘用审批: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外侨办人事处将备案审批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
湖北省外侨办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湖北省外侨办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北省外事信息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等。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应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湖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书面报省人社厅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省外侨办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省外事翻译中心 霍一然、毛蕾
邮编:430071,电话:027-87897898转2504/2505
电子邮箱:hbwqb_fyzx@126.com
本公告由湖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发布。
湖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同时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2016年4月18日